取消入学就业中的乙肝检查 | ||||
发布时间:2010/1/4 浏览次数:2001 次 来源:蓝溪集团 作者:蓝溪集团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29日宣布,我国将于近期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 毛群安表示,有关部门在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周密论证的基础上,慎重决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 毛群安表示,这次政策调整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调整后的体检项目开展入学、就业体检,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取消乙肝检测后,此前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行业是否依然存在?对此,毛群安表示,如果从事的是一种可能引起乙肝传播的工作,这还是要进行限制的,比如说采供血工作。他同时指出,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体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开展的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体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体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 “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的传播。”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庄辉说,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根据目前掌握的医学文献资料,国内外尚没有因日常生活接触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确诊病例。 “如果已经认识到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接触中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对其入学、就业进行限制就是不公正。”毛群安说,政府决策是以科学为依据,对于取消乙肝检测,相关部门多次听取专家的意见,最终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目前推广预防乙肝的策略是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我国也要求,婴儿出生以后24小时之内接种疫苗,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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